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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三峡库区水污染十年目标确定

2001-11-3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29日电(记者 林英 通讯员 梁铭之)国务院日前正式批复了《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2001—2010年)》,《规划》提出了10年间各阶段的水污染防治目标,明确划分了有关部委和沿江5省的责任和任务,落实了水污染防治资金等保障措施。

《规划》的范围包括宜宾到宜昌的长江干流江段和泯沱江、金沙江、嘉陵江、乌江四大流域汇水区,总面积79万平方公里,涉及湖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5省市。根据流域面积特征和对三峡库区的水环境影响程度,规划区分为库区、影响区和上游区3类。《规划》提出了水污染防治的总体目标是:到2005年三峡库区及其主要控制断面水质达到III类标准,人为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基本得到遏制;到2010年,库区及其上游主要控制断面水质整体上基本达到II类标准,库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规划》确定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任务、城镇生活垃圾的处理、工业污染防治力度等方面的要求。到2003年,库区及沿江重点城镇要建成污水处理厂41座;蓄水前清理完水位线下的全部垃圾,建成40座垃圾处理厂;上游区要严格控制新污染,关闭污染严重的厂矿,淘汰落后设备、技术和工艺,压缩部分行业过剩的生产能力,推行清洁生产,做到增产不增污和增产减污。《规划》提出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是控制水土流失,减少入库泥沙量。库区和影响区内25度以上的坡耕地应全部还林还草;建立岸边生态保护带,严禁在该区域进行任何有碍生态保护的活动。经初步测算,库区防治工程总投资为392.2亿元,以国家投资为主,地方政府落实配套资金。

国家环保总局新闻发言人今天强调,现在距离2003年6月三峡大坝将蓄水135米仅有一年多的时间,库区的污染治理,尤其是垃圾清理更显紧迫。目前,仅库区135米水位以下堆存的垃圾就有210万吨,工业固体废弃物历年堆存量达3000多万吨。若不采取有效措施,这些垃圾将直接威胁电站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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