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12月7日电(记者刘昆通讯员那苓)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把加强和改进农村卫生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举措,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
广西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卫生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1998年第二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广西样本点居民贫困户中,三类农村地区的主要致贫原因是疾病损伤,占10.34%;因经济困难造成生病应该住院而未住院的占65.4%;因经济困难要求出院的占55.22%。孕产妇死亡地点分别有50%发生在家中;5岁以下儿童死亡地点61%发生在家中,其中35%在死前没有得到任何治疗。
在这样的形势面前,广西确定了“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全面推进”的发展思路,分阶段、有针对性地抓住重点、难点问题,努力加以突破。1997年以来自治区政府每年投入1000多万元进行的农村改水改厕工作,使农村环境卫生得到进一步改善;从1991年至2000年的10年时间里,全区共投入5亿多元人民币用于农村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13941个行政村基本建立了卫生所,使农村医疗条件得到改善。自治区人民政府从2000年下半年开始在边境8个县实施的边境建设大会战中,投入1315万元,建设了71个乡镇卫生院;投入699.2万元,建874个村卫生所,有效地改善了边境地区卫生的落后状况。今年5月,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关于加强基层公共设施建设的决定》,并已制定了《广西基层公共设施卫生项目实施办法》,拿出1.3亿元投入对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的改造和建设,这是广西50年来投资最多的卫生项目。
开展农村卫生对口支援工作,是广西的成功实践。目前,广西各地、市、县医院医疗卫生机构均在不同程度地开展这项活动,以在人员、设备、资金、管理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给基层卫生机构帮助和指导。自治区卫生厅于今年10月组织142个区、地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边境71个乡镇卫生院,打算在一年内帮助边境地区基本实现“一无(危房)三(房屋、设备、人员)配套”的目标。
与此同时,广西积极探索农村农民健康保障制度的建设,到2000年底,全区有1.34万个村开办了乡管村办、乡管乡办、乡村联合办等形式的合作医疗,占全区总村数的90.1%,覆盖人口达6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