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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后外资独资在中国开办医疗机构不被允许

卫生部表示
2001-12-11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朱玉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12月10日电(记者朱玉)卫生部有关人士今天说,由于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入世后,外资独资开办医疗机构在中国依然不被允许,这一举措也是按照国际惯例执行的。

自2000年7月1日《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我国今年审批合资医疗机构23家,审批数为历年最高。卫生部提供的数字表明,我国现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30多万家,其中非公有制医疗机构13万多家;经过卫生部正规审批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200多家,之中中外合资合作诊所占50%以上。我国入世关于医疗卫生的承诺是在机构、人员、技术、大型仪器设备几方面合乎规定的情况下,允许外资在中国开办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这种开放度在世界上只有三五个国家具备,相比其他国家,中国医疗市场开放的步伐较大。

卫生部有关人士说,在我国实施规范地、有限制地开放医疗市场,并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后,以往开办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也有因资质、资金投入不够被取缔的情况。但因我国人口众多,医疗市场潜力巨大,一个有趣的规律是:中国医疗市场管理越严,外资越急于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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