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1日电今天从信息产业部获悉,国务院日前批准了电信体制改革方案,将中国电信现有资源划分为南、北两个部分。
根据有关方案,华北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和河南、山东共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信公司归属中国电信北方部分;其余归属中国电信南方部分。北方部分和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通通信有限责任公司重组为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南方部分保留“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名称,继续拥有“中国电信”的商誉和无形资产。
重组后的两大集团公司仍拥有中国电信已有的业务经营范围,允许两大集团公司各自在对方区域内建设本地电话网和经营本地固定电话等业务,双方相互提供平等接入等互惠服务。南北两部分按光纤数和信道容量分别拥有中国电信全国干线传输网70%和30%的产权,以及所属辖区内的全部本地电话网。方案由信息产业部负责组织实施。
在我国的电信市场上,将形成重组后的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铁通、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六大运营商并存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