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1日电北京格林柯尔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顾雏军昨天在此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格林柯尔4种型号的制冷剂都已取得了国际上认同的AS-HRAE编号,所有制冷剂均可在欧洲和加拿大销售,其中3种可以在美国销售;该制冷剂最大的优点是能节能15%—25%,并保证不低于10%,否则客户可向保险公司索赔,迄今公司尚未收到一例索赔要求。
顾雏军介绍说,在香港创业板上市的格林柯尔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其主要收入来源于替换工程,即从客户替换系统所节省的电费中收取一个百分点作为工程服务费,上市公司无论是招股书还是所公布的财务报表,都是经国际认可的专业会计师审核,是准确的;顺德格林柯尔公司收购广东科龙事宜正顺利进行,公司和科龙原大股东正友好合作。
据了解,格林柯尔集团是一家生产和销售新型高效环保节能制冷剂的跨国公司。格林柯尔制冷剂具有环保、无毒、不可燃、与原有设备完全兼容,可以直接替换原有制冷剂,节能15%至25%等显著优点,得到了国际制冷行业权威组织——ASHRAE的认定,并授予系列编号。进入中国市场后又被国家环保总局列为最佳实用技术A类推广项目。
据专家介绍,格林柯尔集团在中国采取一种全新的销售策略,这就是“零风险”,“零投入”。凡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设备损坏或达不到公司承诺的最低节能指标,那么就由保险公司来赔偿用户损失。在为用户用格林柯尔制冷剂更换原来的氟利昂制冷剂后,不向用户收取制冷剂成本以及其他额外费用,只和用户分享部分节电收益。格林柯尔制冷剂是最适合发展中国家使用的制冷剂,在中国替代市场体现得尤为明显。这种“零风险”,“零投入”的方式,为格林柯尔制冷剂的推广使用开辟了道路。两年来,格林柯尔制冷剂已在北京、河北、天津、山西、山东、湖北、广东、浙江、海南、新疆等十几个省、市、自治区获得广泛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