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曲冠杰前不久在北京举行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与立法国际研讨会”上获悉:为加强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我国将确立保护民族民间文化的各种机制,逐步走上法制轨道;《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法》初稿正在作进一步修改,以使之成为一个与《文物保护法》相呼应的保护文化遗产的基本法。
文化部副部长孟晓驷在开幕式上致辞说:民族民间文化是人类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人类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的重要前提。当前,民族民间文化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不同程度的破坏,甚至在加速消失。加强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不仅关系到不同文明、不同文化之间的和谐与平等,而且关系到人类共同的命运和前途。
文化部部长助理贾明如在主题发言中说: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在吸收借鉴国内外保护民族民间文化的先进经验和立法成果的基础上,确立保护民族民间文化的各种机制,从而使其逐步走上法制轨道。
此次研讨会由文化部、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国家文物局共同主办;来自美国、阿尔及利亚等十几个国家和国内有关省市、中央国家机关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近70名专家学者、议会议员和行政官员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