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信息网络手段改进党和国家机关的工作,实施电子政务、建立电子政府是经济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主要切入点。如何实施电子政务是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电子政务是一个庞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各政府部门建立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包括数据共享、公文传递、行政审批、信息汇总、决策辅助等功能)和专业性的子系统(包括财税、建设、公安、交通、农业等)。当前,在电子政务建设中存在着重硬轻软的问题,有些地方的政府机关添置了电脑、扫描仪、打印机等现代办公通讯设备并且具备了先进的网络基础设施,然而在软环境建设上除了一些内容不常更新的政府网站和封闭式的办公软件、专业软件以外并未建立切实有效的电子政务平台,行政行为依然沿用传统的模式,硬件设备没有发挥应有的效率,甚至反而导致行政成本的上升。因此加强电子政务的软环境建设显得十分迫切。
电子政务要求政府运用掌握的数据和信息在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之间进行信息交换和共享,从而完成和协助完成各项行政行为,因此建立数据库是电子政务的基础。例如,户籍管理、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房产管理等都离不开人口信息数据。目前公安部门已初步建立了基本的人口信息数据库,其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可以利用公安部门已建数据库并结合自身特征加以扩展和延伸,最终形成一个功能完善、信息丰富、资源共享的人口信息数据库。考虑到数据库部分内容的安全保密性,应建立内部数据库、部门交叉数据库、公共数据库三级数据库构架体系。
电子政务要达到高效、廉洁、科学、亲民的目标,就必须跳出传统行政模式,对政府的组织体系、管理体制、运作模式进行变革,重点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无纸化办公。在行政机关内部的信息传输、文件发送可采用内部局域网。异地上下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文件发送应综合考虑文件的重要程度、发文数量、传输距离、具体用途区别对待,建立完善的公文信息化管理制度和安全可靠的电子公文库,逐步实现无纸化。
行政审批方式的改革。一方面政府尽量要把由市场和社会中介机构决定的审批权限下放或取消,另一方面要从健全市场经济秩序和方便为民的角度出发对审批程序实行简化、规范化、集中化、流程化、信息化。例如,建设行政机关对房产开发销售实施规划许可、工程招投标、施工执照发放、质量监督、销售许可、权证登记的全流程审批,这当中牵涉到许多重复的报批材料,考虑到各审批程序的前后关联性,先行审批程序可以在数据库内对报批材料和审批结果进行记录备案,后继审批程序如需调用先行程序的相关材料和重复报批材料,完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调用先行程序数据库的备案内容进行认证,从而简化每次审批的大量表格、认证文件(如执照、证明等),杜绝审批用纸越来越多的现象。
行政执法和行政征收方式的改革。通过“三金”工程建设,税务、海关等部门开始实施电子执法、网络征收和网络监督。“三金”工程的成功经验可以向其他行政机关推广,今后执法和征收要尽量减少个人因素和随意性,实现集中化、透明化、网络化,通过电子政务平台、财务软件和信息化金融系统,提高执法和征收的准确程度和公正程度。
行政决策机制的变革。信息网络使政府成为一个开放的系统,数据库为行政决策提供了科学量化的依据,对诸如产业政策制订、税率调整等事项可以利用信息汇总、信息分析作出决策,使行政决策更具科学性、客观性、先见性。为了使信息化决策更加完善,要加快开发信息分析和智能化决策软件。
行政组织形式的革新。行政审批中心本身就是一个新型的信息化行政组织,电子政务为政府机关的精简优化拓展了空间。集中统一的信息化税收征管,使基层税务机关精简在有些地方成为了现实。各政府机关应该充分适应电子政务调整归并职能科室和分支机构,建立跨部门的联合审批机构、联合执法机构、政府采购中心、联合财务结算中心,通过机构改革促进电子政务。
电子政务同电子商务、电子社区、电子金融、网络教育、数字地理等一起构成了信息化社会,电子政务要努力为后者服务并同后者一起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网上征税、电子商务、会计电算化、电子支付结算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政府机关要同银行、企业一起运用网络信息手段建立透明、高效、严格、规范的市场运作机制、资金流动体制、财务会计制度、个人信用体系,从根源上杜绝地下经济、偷逃税款和腐败行为的滋生空间。
电子政务必须有章可循,应逐步建立专门的电子政务法律、法规、规章(如网络立法、信息安全条例、文件管理办法、信息利用办法),并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规章作适应电子政务的修改(如税收征管、工商登记的程序)。要加强对公务员的电子政务培训,使他们掌握信息网络知识和应用技能,养成与电子政务相适应的思维方式和办公习惯。要通过实践和研究探索建立一套电子政务理论体系,以学科发展促进电子政务不断自我完善,并注入公共行政学与时共进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