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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象山中学推行校务公开

防止“人情采购” 实施“阳光开支”
2002-01-06 来源:光明日报 通讯员 柯昌军 胡水金 记者 王劲松 我有话说

本报讯湖北省荆门市象山中学近三年来,切切实实推行校务公开,有力地促进了学校发展,受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教育部的多次表彰。

该校是湖北省的示范中学,有3200多名师生员工。在学校工作中,该校坚持决策公开化、民主化,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民主生活会,绘制了各种类别的校务公开“办事流程图”,如“招生流程图”、“职称评定流程图”、“评先进表彰模范流程图”、“基建流程图”、“采买流程图”等,并上墙公布,严格按“图”办事。在后勤工作中,严把“两关”,即学校经费的进、出关,推行“阳光行动”。在开支上坚持阳光基建和阳光采购,学校基建工程一律实行公开招标,坚决杜绝“关系工程”,学校大宗设备的采买,实行公开招标,防止出现“人情采购”。实施“阳光开支”,每年为学校节约经费200万元左右。

在收费上,学校实行“阳光收费”,即收费均有上级主管部门、物价部门的文件,每一笔交费都要上明白卡。为规范收费行为,学校规定,凡违规收费的教师和处室负责人,除退还所收费用外,在评先进、晋级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实行待岗处理。家长对学校收费的评价是“我们每交一笔钱都是明白钱、放心钱。”1999年学校被评为湖北省物价工作先进单位。

在教职工的利益分配上,学校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对教职工的聘任,采取硬软件曝光,评聘条件上墙;评比先进,指标公开、条件公开、评分公开、结果公开。这样,得到的是对其工作的肯定,没有得到的找到了差距,大家心服口服,工作干劲更大。

该校推行校务公开三年,不仅有效地遏制了各种不良社会风气在校园的蔓延,而且极大地凝聚了民心,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使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成为荆楚大地的一面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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