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9日电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今天公布了2002年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分数线,凡符合赴港澳地区定居条件的内地居民,在2002年12月31日前达到规定分数线的,均可在今年按得分高低顺序安排赴港澳地区定居。
据介绍,今年内地居民赴香港定居夫妻团聚类分数线:全国省区市(除广东省)为182.5分,即1997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广东省为328.5分,即1993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赴澳门定居夫妻团聚类分数线:全国省区市(除广东、福建省)为182.5分,即1997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广东省为292分,即1994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福建省为255.5分,即1995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对于夫妻双方均年满60周岁或夫妻一方年满65周岁、另一方年满55周岁的,可不参加打分排队,年内均可顺序安排赴港澳地区定居。
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其他各类分数线(全国各省区市统一):未成年人投靠亲属类为16分,即申请人为18周岁(含)以下,父母均定居香港或者澳门,或者父母双亡,有定居香港或者澳门的直系亲属或近亲属;照顾在港澳地区无依靠父母类为6分,即申请人年龄为18岁至50岁,在港澳地区父母年龄为60周岁以上;无依靠老人投靠亲属类为16分,即申请人年龄为60周岁以上,投靠在港澳地区的直系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