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3日电从今年3月以后,老百姓将能从市场上见到标注后的农业转基因产品了。这是记者近日从农业部有关部门获得的信息。继去年国家颁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后,近日农业部又发布了与之配套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此举标志着我国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管理进入实施阶段。
《办法》列出了我国第一批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即大豆种子、大豆、大豆粉、大豆油、豆粕、玉米种子、玉米、玉米油、玉米粉(含税号为11022000、11031300、11042300的玉米粉)、油菜种子、油菜籽、油菜籽油、油菜籽粕、棉花种子、番茄种子、鲜番茄、番茄酱。
农业部有关人士指出,此举是为了加强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的标识管理,规范农业转基因生物的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办法》规定,转基因动植物和微生物,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产品,含有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或者其产品成份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肥料和添加剂等产品,直接标注“转基因XX”。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标注为“转基因XX加工品(制成品)”或者“加工原料为转基因XX”。用农业转基因生物或用含有农业转基因生物成份的产品加工制成的产品,但最终销售产品中已不再含有或检测不出转基因成份的产品,标注为“本产品为转基因XX加工制成,但本产品中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份”或者标注为“本产品加工原料中有转基因XX,但本产品中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份”。
《办法》要求,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应当醒目,并和产品的包装、标签同时设计和印制。对于难以在原有包装、标签上标注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的,可采用在原有包装、标签的基础上附加转基因生物标识的办法进行标注。(参见“背景新闻”《专家谈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