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5日电从今天开始,人民法院开始受理和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那些在“亿安科技”、“银广夏”等案中受到不法行为损害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民事赔偿补救,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今天在此间表示,人民法院目前暂只受理和审理因虚假陈述引发的证券市场上的民事侵权赔偿案件,待市场条件和法律条件进一步成熟后,将无保留地依法受理和审理各类证券市场民事侵权纠纷案件。
去年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证券市场上发生的因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侵权行为而引起的民事赔偿纠纷案件曾下发了“暂不受理”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在调查论证的基础上,经慎重研究后,决定有条件地逐步受理证券市场民事侵权纠纷,并于今天下发《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按照通知,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是指证券市场上证券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在提交或公布的信息披露文件中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陈述或记载,侵犯了投资者合法权益而发生的民事侵权索赔案件。该类案件目前必须经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查处,当事人依据查处结果作为事实依据提起的民事诉讼,人民法院方予受理。案件诉讼时效为两年,自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查处结果公布之日起算;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单独或者共同诉讼形式受理和审理该类案件,而不采取集体诉讼形式受理和审理该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