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全国人民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之际,中科院近日公布了《中国科学院院士科学道德自律准则》,这是中科院学部50年发展历程中第一部全面规范自身行为的正式文件。而在此之前,工程院已先后制定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中院士行为规范》和《中国工程院院士科学道德行为准则》等规章制度。两院院士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了“院士”这一崇高的荣誉称号,不仅成为先进生产力的开拓者,而且在遵守社会品德方面也率先垂范,成为公民道德建设的楷模。
长期以来,以中科院院士和工程院院士为代表的广大科技工作者,以自己的模范行为维护和发扬了中国科技界良好的科学道德和学风传统。但是,由于经济体制转型和法制环境尚不完善等原因,近年来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科技界出现了一些违背科学道德的行为和不良学风,诸如弄虚作假、剽窃欺诈、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的逐利心态和浮躁情绪蔓延,科研成果鉴定会的形式主义屡见不鲜,学术评价中的浮夸屡禁不止等。中科院学部道德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张存浩院士说,这些现象严重污染科学环境,必须及早加以遏制。院士作为科学家群体的精英代表,应该在科学道德建设中起到表率作用。
院士们不负众望,率先举起科学道德的大旗,提出要“净化科技环境,先清理自身门户”、“从我做起,从严自律”的口号。1996年12月9日,中科院学部主席团、工程院主席团联合向两院院士发出倡议:两院院士不仅要作物质文明建设的先锋,也要当精神文明建设的表率。之后,两院分别设立了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
“反对弄虚作假、文过饰非,反对学术上的浮躁浮夸作风,反对学霸作风,反对不属实的署名和侵占他人成果,坚决抵制科技界的腐败和违规行为……”这是中科院制定的《院士科学道德自律准则》的部分内容。院士自律不手软,准则内容言之有物。据悉,为加强院士队伍自身建设和制定自律准则,中科院曾组织座谈会,邀请邹承鲁、戴汝为、蔡睿贤、梁栋材等近30位院士就此展开专题讨论。自律准则“征求意见稿”出来后,一些院士对准则逐条进行了认真推敲,彭桓武、张光斗、王大珩、施雅风等院士不仅作了文字修改,还提出一些积极建议。
工程院制定的《科学道德行为准则》,要求明确,可操作性很强。据潘家铮院士介绍,如果有院士违反准则,工程院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四种处理措施。轻微违规的将通知院士本人,提醒他注意自律;严重一点的将在全体院士中通报,进行内部批评;如果有更严重的就要在社会上曝光;最严重的将由学部投票和主席团批准撤销其院士称号。
“大多数院士都在科学道德建设方面做出了表率。”工程院副院长潘家铮院士说,“特别是一些资深院士,他们的献身精神使人特别感动,不为名、不为利,到现在还经常奋斗在工程科技的第一线,有些院士甚至昏倒在会议上,牺牲在出差途中。如90岁高龄的两院院士张光斗,在受命负责检查三峡工程质量时,不顾个人安危坚持要爬到最危险的地段亲自检查,让所有在场的工程技术人员都深受感动。”
这样的例子很多。在老一辈院士的带动和感召下,院士们不仅为国家建树了不朽的科学功勋,而且以高尚的道德操守和求真唯实的作风赢得了崇高的社会声誉。随着国家科学技术不断发展,一代代新院士也学习前贤,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在创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