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经济是一种反映新型交换方式的社会现象。原本指在经济生活中顺应特殊的方便之需提供服务的行为,它首先见诸报刊传媒的介绍,指在十字路口、收费站、路桥关口等交通要道出现红灯或堵塞时,小贩向驾驶员推销报纸、车用品或发放其它广告的现象。这种现象后来被引申于理解各种社会阻滞情形下特殊的经济行为。
利用社会大背景和大环境中的不方便,来方便特定的商品需要,一般发生和成熟于阻滞地带或阻滞时期。它和常规买方市场不同,是以构成卖方市场为表征,以买方超正常需要为内因的一种交换关系。细细观察,可以发现红灯经济与竞争经济,是为“绿灯”经济所不容的。卖方市场按疏导的原则把购买实现权轮流提供给通行人,这是一种“绿灯”式的经济。可以说,“红灯经济”是“绿灯经济”的一种镜相。在社会生活中,由于社会分配必须解决物少人多的矛盾,必须建立排序关系,让一部分暂不能实现交换的人处于等待状态。不时便要亮起红灯,造成必要的阻滞。
但凡有“排队”的地方,就意味着社会的某种阻滞;但凡有阻滞的地方,便会有许多帮助你取得优先排序权的各种经济交换。于是,医院有号贩子、火车站的窗口前有票贩子……一旦物资供应充足而不需要排队时,这种商品交换便自然见“绿灯”通行,相关的红灯经济产业便不复存在。贩卖假文凭、假商标、搞各种假选举假比赛实际上也是红灯经济的变种,它们和那些绿灯经济是一种对称的关系。对红灯经济的本质进行分析,该承认它是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一种必然现象。因为,社会的分配,实际是社会在“排队”前提下进行的资源调剂。人人都想处在优先的地位,都想突破等待,而较多较快获取社会的好处,这样的需要,造就了相应的供应方式和渠道,以对应主顾的非常需要而提供服务。红灯经济,又是对社会的正常分配与调剂原则的挑战。社会的调剂难尽其全、其美、其善,在红灯经济中,你看到了报应。小范围地看,甚至也可以说红灯经济是社会公平分配关系中的市场化自动微调。它盛行于社会转型期。因为红灯指示是暂时的,红灯地带越多,阻滞也就越严重。社会越不发达,红灯经济就越难根除。取消信号灯,让交通一路顺畅,也许是减除红灯经济的惟一的办法,这就要靠社会高度发达,社会的各种供应量无比充足来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