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6日电国务院近日正式批复了《长江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简称《总体规划》),国土资源部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和有关工作安排。
长江三峡库区自然条件和地质条件复杂,生态环境脆弱,暴雨、洪水频繁,是地质灾害的多发区和重灾区。目前已查出库区两岸崩滑体2490余处,大小泥石流沟90余条。1982年以来,库区两岸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多达70多处,规模较大的40余处,损失严重。近年来,库区地质灾害对三峡工程建设和库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影响日益增加。有效防治库区地质灾害已成当务之急。
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成立由国土资源部牵头,湖北省、重庆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的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决定安排40亿元资金用于三峡库区地质灾害一期治理工作。
据介绍,规划编制工作是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长江委及其他有关单位多年对三峡库区地质灾害调(勘)查与规划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库区各县(区)人民政府上报的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的。编制《总体规划》指导思想是:科学规划和组织实施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确保三峡工程安全运行和保护库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库区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使影响坝前135米水位蓄水及相关移民迁建工程安全的崩滑等地质灾害隐患得到有效的防治,并对蓄水至坝前175米时对库区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地质灾害隐患,做出调查评价和适时治理,逐步建立起与三峡工程建设和库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