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计亚男在2002年北京市新闻出版(版权)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新闻出版总署近日确定了我国出版物市场对外开放的时间,这与我国政府在加入WTO协定书中对开放出版物市场的承诺是一致的。
具体的时间是:加入WTO第一年,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广东等5个经济特区和8个大城市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经营的出版物分销企业,其中北京不超过4家,市内不超过2家;
加入WTO第二年,允许其他所有省会城市及重庆市和宁波市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经营的出版物分销企业并允许外方控股;
加入WTO第三年,允许在全国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出版物分销企业;
加入WTO五年内,门店超过30家的连锁销售企业都应由中方控股。
但是,上述企业设立仍须经过出版行政部门的前置审批。WTO服务贸易协定规定的分销服务是5个方面,现在的规定只限于批发和零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