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0日电(记者袁祥通讯员罗旭)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布了第五批废止的司法解释目录,这是人民法院积极做好加入世贸组织司法准备,确保审判工作适应入世需要的重要步骤。
从2000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法制统一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和非歧视性原则,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的承诺以及我国加入的国际条约,对建国以来颁布的数千件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截止目前共分5批废止106件,并全部向社会公布。今天公布废止的16件司法解释,内容涉及金融、担保、证券等民商事案件审判和执行中有关具体法律适用问题。这些司法解释自今年3月10日起不再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