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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规范“坐堂医”

2002-03-18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宋言荣 通讯员鲁平 我有话说

本报讯有药店就有医生坐堂的现象如今在大连已不复存在。大连市日前出台了《坐堂医管理办法》,现有的“坐堂医”九成以上将被淘汰出局。

随着医药零售业的发展,一些药店为了促销,纷纷设立“坐堂医”,大连就有百余家药店设有“坐堂医”。“坐堂医”水平参差不齐,不少人实际上只是充当着药品推销员的角色。为了更好地规范大连的医疗市场秩序,大连市卫生局新近出台了坐堂医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坐堂医”将统一冠以“中医坐堂医诊所”的名称。申请开设中医坐堂医诊所的药店应具备的硬性条件有:必须通过国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这是最重要也是最难通过的一关,仅此一项就决定着大多数的坐堂医将从药店中撤出;药店还必须是经营中药饮片以及中成药的药店,其中至少配有中药饮片500种,中成药200种;药店的经营面积至少要达到100平方米等。受聘在药店附设中医坐堂医诊所从事诊疗活动的人员必须要有当地常住户口;要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并具有主治中医师以上的职称。此外,中医坐堂医诊所对就诊患者要使用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登记本、门诊病志、处方。

截至目前,大连市卫生局及县、市区的执法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已对市内四区及外县、市区有“坐堂医”的药店进行了综合执法,大多数充当“药托”角色的“坐堂医”已从药店中撤出,并对违反规定者按无证行医进行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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