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兴国县外出务工青年合伙聘律师

2002-03-19 来源:光明日报 李 健 我有话说

近日,赣南兴国县杰村乡象形村邓金祥、李晓福等30多名青年欲往广东打工,走之前,他们来到县城“国兴”律师事务所合伙聘请了两位律师当常年法律顾问。据了解,兴国近年来每年都有10余万名青年到广东、福建沿海等地打工。但是,一些打工青年经常遭遇不公平待遇,他们的合法权益经常得不到保障,于是他们选择合伙聘律师这一花钱少、作用大的方式。根据合同,他们每年只需支付少量的顾问费。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