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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饭店业有了行业规范

2002-03-31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王小润 通讯员高英雄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3月30日电(记者王小润通讯员高英雄)客人贵重物品丢失了怎么办?客人在饭店商场内购物应不应该加收服务费?……这些容易引起争议的问题,在近日出台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有了明确的“说法”。

《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是我国旅游饭店业的第一部行业规范,内容涉及客人预订、登记、入住、饭店收费、保护客人贵重物品和一般物品、洗衣服务、停车场管理等八个方面。《规范》明确了饭店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并对容易引起争议的问题给予了界定。

中国旅游饭店协会会长侣海岩指出,制定《规范》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整顿旅游市场秩序”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旅游饭店业主动应对入世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竞争的积极举措,是完善我国旅游饭店业法规建设的重要步骤,是引导饭店客人消费行为、保障其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规范》既是指导和规范饭店自律行为的准则,也是评价饭店经营行为是否符合国际惯例和法律法规的依据。《规范》将从2002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其适用范围为中国旅游饭店协会会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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