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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C集团不会立即起诉我DVD企业

2002-04-02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1日电 记者 张翼、通讯员罗慧 今天从信息产业部获悉,6C集团与中国电子音像工业协会经过几轮谈判磋商,日前就DVD专利费问题取得了初步共识。6C表示不会在3月31日后立即对中国DVD生产商提出诉讼,并决定在今后一两个月内进一步与中国厂家商谈,以期取得圆满的结果。

6C组建于1999年6月,是日立、松下、时代华纳、JVC、东芝、三菱电机六大技术开发商结成的专利保护联盟。由于该联盟拥有DVD核心技术的专利所有权,因此世界上所有从事生产DVD专利产品的厂商,必须购买专利许可证才能从事生产。6C对中国厂商开出每台20美元的专利费,对此,中国厂商表示难以接受。

据悉,6C在过去两年间曾与中国电子音像工业协会进行了九次谈判,但双方未达成协议,谈判于今年1月10日破裂。因此,3月初6C向中国DVD生产企业发出“最后通牒”。通牒中指出:3月31日之前,中国DVD生产商必须就支付专利使用费与6C达成协议,否则6C将把中国生产商告上法庭。同时6C提出与国内企业直接谈判的要求,但国内企业的态度是目前不会与6C直接谈判,仍全权委托中国电子音像工业协会进行统一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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