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日前向各旗县区教育局发出了《关于坚决落实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试行“一费制”收费制度的通知》。《通知》规定,要认真执行“一费制”的收费标准,既不得突破标准,也不得搞“双重标准”收费,更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立项收费。《通知》还强调,在试行“一费制”收费制度过程中,各旗县区务必要做到校务公开,严禁挪用、侵占现象的发生。今后,一旦发现有违反“一费制”收费规定的行为,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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