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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采取措施支持在华采购

2002-04-14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邓海云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13日电国家经贸委副秘书长弋辉日前表示,为鼓励和方便外国大型连锁商业企业采购中国产品,国家经贸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一些新的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鼓励跨国商业企业在华设立采购中心,解决跨国商业企业采购中心的通关、外汇管理、税收等问题;支持国内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产品档次,使产品质量、性能及包装等适合跨国商业企业的要求;举办大型采购活动,为国外大型连锁商业企业与国内生产企业建立直接贸易关系提供条件。

作为大型连锁商业企业的跨国零售集团一般拥有全球采购和销售网络。据统计,2001年跨国零售集团采购中国产品的金额为300亿美元左右,占当年我国出口总额的12%。而2001年进入世界500强的跨国零售集团的全球销售额超过15000亿美元,中国产品所占比重还不到2%。

为给国内生产企业和跨国零售集团提供“零距离”接触的平台,国家经贸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将于4月22日至24日在南京举办“跨国零售集团国际采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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