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6日电今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于此间指出,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随着中国加入WTO,在知识产权领域发生纠纷的情况会越来越多,希望相关企业都来重视知识产权的边境保护。
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专家指出,企业不能侵害别人的权利,但也应考虑自身的权利不被别人侵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的规定,权利人要求海关对其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的,应当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备案。在备案的有效期内,权利人如果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我国关境的,可以向当地海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同时全国各地海关也根据在海关总署的备案资料,依职权主动帮助备案的权利人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一旦发现嫌疑线索,主动通知权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