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8日电今天从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获悉,由国家经贸委牵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19个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单位和有关部委联合组成的14个国务院安全生产检查组即日起将分赴各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这次检查的重点对象主要是:国务院有关部委;省级人民政府及所辖市(地)、县(市)、乡镇人民政府;中央管理的大型企业。检查的重点领域为民航、铁路、水上交通运输、石油、石化行业、电力系统、军工等行业,以及国务院已经确定煤矿、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五个专项整治领域。
这次安全大检查将结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组织新闻单位进行明查暗访。对查出的突出问题,将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进行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隐患负有责任的地方各级政府和中央企业领导人,检查组有权提出行政处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