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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创新是家族企业变迁的方向

2002-05-14 来源:光明日报 陶良虎 马跃珍 我有话说

家族制这种企业制度安排,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的特定条件下,可以充分调动和发挥企业全体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市场环境的某些根本性变化(如买方市场的出现)以及家族制企业规模的扩大,这种企业制度的局限性逐渐显现,已制约了家族企业的快速发展。当前,家族企业难以实现持续发展,固然有技术创新不够和管理创新不够的原因,但更多的是制度创新不够。从制度层面分析,是因为其企业制度没有适时从家族制向股份制变化,没有顺应企业发展的要求。因此,制度创新已成为家族企业变迁的方向。

然而,家族企业的制度创新由于其结构的复杂性,在走向社会化的过程中显得很艰难,面临不少障碍性因素。

企业的成熟程度。变革家族化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综合性问题。一是受规模限制。由于家族企业一般规模比较小,家族式管理还是其有效的形式;二是内部管理问题。伴随着企业的扩张,信息不对称开始产生,伴随着企业团队中忠诚程度的递减,欺骗容易产生,再依靠简单的管理形式已经不适应大中型企业,更不用说跨国集团公司。三是企业主整体素质不高。家族企业不乏有一批高素质的企业家,但从总体上看,业主的素质还不高。正是这样,不少家族企业主或安于现状,原地踏步,或独断专行,盲目发展,使得他们在管理模式上很难突破家族经营。

传统文化障碍。中国的文化是以儒家文化为主导的,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国是由家累积而成的。由于血缘关系,家庭事业的兴旺是家庭为单位的社会长期追求的目标。这意味着,个人除了服从家庭的权威和责任义务之外,不再或很少服从外来人员的权威,尤其是商业利益的权威。其结果是超越家庭之外的商业组织难以生存,信任度随着家族关系的亲疏远近而逐次递减,社会成员间的关系比较陌生和淡漠,社会中介组织很不发达。在这种文化背景下,家族成员倾向于把企业看作是自己的财产,不愿把企业的产权拱手让给别人。这一传统的文化背景给家族企业的制度创新带来障碍。

企业家市场滞后。企业家市场滞后阻碍着家族企业的制度创新。我国目前的企业家市场混乱而且不成熟,企业选择对象少,选择余地也不大,谈不上通过竞争获得代理人。如果代理市场建立,使其每个阶段的行为信息公开化,代理人的任何行为对于自己在未来市场中的求职行为都会产生影响,代理人对企业的管理效率与业绩直接关系到未来在代理人市场中求职的可能性和薪金的高低。只有这样,代理人在市场机制的制约下,从保护自身人力资本角度自我约束自身的行为,这种硬约束比任何外在的约束更为有效。而在目前情况下,由于我国缺乏有序竞争的企业家市场,这便为代理人规避风险提供了生存环境,从而不利于家族企业向现代化企业制度的转变。

新制度经济学在研究制度创新时认为,一项新制度只有在创新的预期净收益大于预期的成本时,才会被作出。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家族企业难以持续发展的深层原因是其制度缺陷,即原有的家族企业制度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讲,制度创新是家族企业变迁的方向,也是家族企业持续发展的关键。当前,家族企业的制度创新面临不少的障碍,如何突破这些障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值得认真思考和研究的问题。就当前家族企业的现状来看,其着力点在于:

必须由单一家族产权结构向多元化、流动化产权结构转换。制度经济学认为,最有效、最关键的激励方式是产权,产权的多元化和流动化可构成互相监督又相互支持的风险共担的多元投资主体,有利于企业的迅速壮大和扩张。产权实现多元化,要求家族企业主能够站得高看得远,让管理骨干和技术骨干分享利润,吸纳他们的股份,甚至送给他们一部分股份,使企业由家族投资企业变成绝对控股企业,经过进一步的运作,甚至变成相对控股企业。这既有利于从根本上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又可以产生长久的凝聚力。在这个过程中,虽然原始出资人的股权比例会下降,但由于凝聚力的加强、效率的提高,物质资本剩余索取的绝对量会迅速增大。同时,产权流动促使企业活动由生产经营向资本经营升华,这是经济全球化和知识化条件下做大企业的重要途径。

构建合理的法人治理制度以实行科学管理。法人治理制度建设应特别注重权力制衡,必须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各自的职权。只有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产权结构下,所有者可以集中精力考虑和处理战略性问题,同时也可以按照企业发展要求从更大范围内选择最有经验的专业经理人员,从而降低企业重大决策失误的概率。家族制对人力资源的负面作用最主要表现在对最高经理人员的排他性上,因此,从长远上看,建立正常的权力转移和传递机制,实现从家族企业制度向法治企业制度的创新,是关系到规模较大的家族企业能否成长为现代企业的关键。

建立与产权制度和治理制度相适应的规章制度体系。企业需要有一个明确的发展方向,需要在整个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走向的基础上考虑这个问题,只满足于一时一地的利益是远远不够的,不可否认,在家族企业的创业时期,由于其一定的优势,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市场竞争会越来越激烈,低利润时代已经来临。要使家族企业再上一个新的台阶,必须重视企业发展战略的研究并真正加强内部管理。因为,伴随家族企业规模的扩张,创业初期行之有效的基于信任和感情的家长规律模式必然绩效递减,人盯人的“人治”管理在企业规模迅速扩大面前显得无能为力,这时就必须转向依靠严格的规章制度来约束和规范全体员工的行为。从这个角度上来看,家族企业制度创新也是十分迫切的。

营造有利于企业制度在员工心目中生根的文化氛围。企业文化和企业制度在实现企业总目标中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只不过企业文化是无形的,企业制度是有形的。前者旨在将每个员工的思想和个人发展目标有机地与企业总目标结合起来,后者则是通过有形文字来约束和引导员工的行为与企业总目标变成一致。家族制企业文化深远,尽管处在变动之中,但其深层的核心结构仍具有顽强的生命力。一是家族企业从家庭成员共有的血缘关系、共有的经历、身份及共同的语言中汲取到特别的力量。二是与西方的个人主义相比较,传统中国有很强的群体意识,中国人心目中的个人是为家庭、为他人而献身。基于这种精神,当家族企业决策和遇到困难时,为了整个家族的利益,甚至可以牺牲自我。三是家庭对企业负责的态度、长期的投资、快速的行动和对企业的爱,这是许多一般企业费尽心机的企业文化建设也难以达到的。因此,家族企业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在员工头脑里灌输符合自身行业、企业特点的经营价值观念,使其成为全体员工的共同行为准则。

(作者单位:中共湖北省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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