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3日电 为进一步培养和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加快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组部、中宣部和司法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学法用法。
《意见》说,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促进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通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治国、权利义务对等和依法履行职责等法治观念。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实现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
《意见》规范了学习的内容为: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重点学习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民主法制的关系,民主与法制的辩证关系,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本质特征,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发展规律等方面的论述。
江泽民同志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等重要论述。认真领会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目标和任务,正确理解依法治国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
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要全面掌握宪法原则,增强宪法观念。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提高法治理论水平。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要结合科教兴国、可持续发展、西部大开发等发展战略,结合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诚信制度建设,重点学习保护市场主体权利、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国家宏观调控及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要结合“严打”整治斗争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和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学习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
加入世贸组织和有关世贸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要熟悉世界贸易组织基本规则,了解我国为加入世贸组织而制定、修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经济贸易方面的法律知识。
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法律知识和我国刑法中有关职务犯罪的规定及与反腐倡廉有关的法律知识。
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应以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的《社会主义法制理论读本》和中宣部、司法部编写的“四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为基本教材。
《意见》要求,要本着以考促学的宗旨,定期开展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考试考核工作。要实行严格管理,力戒形式主义。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和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
考试可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及提交论文等形式进行。考核可与干部年度考核一起进行。考试考核结果以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依据之一。对于不学法、不懂法的干部,不能提拔重用。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逐步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