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原国家教委开始倡导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几年来,这一教育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方面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对转变教育思想,提高教育质量,深化教育改革,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文化素质教育的提出和实施具有深刻的社会背景和历史必然性。首先,以经济全球化为特征的现代社会对高等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尤其是我国加入WTO以后,高等教育必须面向全球培养人。其次,人类对科学技术的重视和对物质利益的追求,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在高等教育中表现为,科学教育备受青睐,人文教育受到冷落。这种教育培养出来的人只是“单面人”、“经济人”或“政治人”,而不是知识、能力、素质综合发展的“全面人”。因此,整合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特别是把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作为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方面已成为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趋势。再次,我国高等教育中存在的重知识传授和技能训练,忽视人文素质培养和心灵教化问题,导致大学生素质降低。因此,培养具有强烈的民族精神、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具有较高文化品位、审美情趣、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的综合型、创新型人才,已成为高等教育的当务之急。
那么,什么是文化素质,什么是文化素质教育?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认识。弄清文化素质的内涵和外延,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明确文化素质教育的内涵和目的。要从学理上来分析文化素质,又必须先搞清楚什么是文化、什么是素质。一般认为,文化是相对于经济、政治而言的,特指精神财富,基本属于意识形态范畴。文化的基本功能是教育人、引导人、培养人、塑造人,就是要使人形成理想信念、民族精神、道德风尚和行为规范。根据这一理解,笔者认为文化是代表一定民族特点的,反映其理论水平的精神风貌、心理状态、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等精神成果的总和。关于素质,一般解释为:以人的先天禀赋为基础,在环境和教育影响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相对稳定的身心组织的要素、结构及其质量水平。教育学视野内的素质与文化概念一样,不同的学者由于研究的视角和依托的理论不同,对其内涵往往会有不同的界定。我们认为,文化素质是由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等多种因素整合而成的相对稳定的内在品质的一般体现。文化素质教育就是通过知识传授、环境熏陶及实践体验,以不断将人类优秀的文化成果内化为个体相对稳定的内在品质的活动过程;其实质是促进学生内在身心的“发展”与人类文化向个性心理品质的“内化”,形成较为稳定的情感、态度、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并外化在一个人的日常行为中。
文化素质教育作为一种新的教育思想和观念,它注重受教育者的全面发展,即身心、智力、敏感性、审美意识、个人责任感、精神价值等方面的发展,尤其是要使大学生经过大学阶段的教育,能够形成一种独立自主的、富有批判精神的思想意识,以及培养自己的判断能力,以便自己确定在人生的各种不同的情况下应该做的事情。通过科学教育和人文教育的结合,文理学科的相互渗透,教育实践活动的磨练,使学生既具改变自然世界之知能,又具“心灵自我唤醒能力”,以期在个体生命中达成“外在世界”与“内在世界”、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和谐统一,在个体人格中达成理性与情感意志、科学与人文等方面素质的协调发展,以追求真善美为一体的人格的形成。反对教育中的只注重科学知识的传授,注重智力的开发,而忽视人文精神的培养,忽视道德价值的教育的功利主义和工具主义倾向。其根本目的,从学校的角度来说,是探索教育思想、教育观念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突破口;从学生的角度来说,是学生拓展知识、提高品位、健全人格和学会做人的重要途径;从社会的角度来说,是培养符合时代要求并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复合型专门人才的根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