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0日电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今天联合发布的2001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1年全国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870元,比上年增长1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5.2%。其中,国有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11178元,城镇集体单位6867元,其他单位12140元。
据介绍,随着企业工资制度改革的积极推进,到2001年底,全国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工资指导线试点,1万多户企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试点,88个大中城市开展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试点,约7400户企业进行了经营者年薪制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