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国农民来说,2001年10月1日是个非同寻常的日子。
浙江省政府颁布了城乡一体化的《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在全国率先把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这就意味着捧了几千年“泥饭碗”的浙江农民开始享受到城市居民的权利。
这是浙江省坚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为保障困难群众利益所采取的措施之一。
日前,该省省委书记张德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扶危济困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在当前,帮助困难群众,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我们创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关系到政治稳定、民心向背,符合‘三个代表’的要求,因为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我们一切工作都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浙江是从1996年开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探索的。
浙江是个农业省份,下岗职工相对较少,又因为下岗再就业问题解决得当,城市弱势群体问题并不突出。比较而言,农村贫困人口的比重较大。据统计,浙江共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0余万人,其中农村人口占了26万。
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浙江省委、省政府本着这一出发点,同时根据浙江实际,把农民纳入重点保障范围。
《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实施,城市的阳光首次普照在浙江农民身上,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民,都能从当地政府获得物质生活帮助的权利。
中国农民依法享受社会保障的历史由此在浙江拉开序幕。
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线中的“底线”。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经济持续快速增长,2001年全省财政收入达855亿元,这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盖农村创造了物质条件。
在农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资金来源是个关键。《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为解决资金问题设计了一套科学的方案。据介绍,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每年约需资金1.4亿元,浙江把农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资金纳入各级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省财政每年支出约为1400万元。
新实行的《办法》规定,贫困人口在向乡镇政府申请并审查通过后由所属村委公布申请人名单及收入情况,公布期不得低于7天,实行公开化、透明化。申请人书面申请提出后,核查期限不得超过12个工作日,审批工作应在7个工作日完成。
据该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4月份,该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保障制度在基层得到了有效落实,保障资金能按时足额发放到低保户手中。
善待外来民工,这是浙江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的具体体现。
去年12月底,温州市南郊德政务工公寓首期工程竣工,外来打工者张作亮终于有了一套72平方米的住宅。他们一家5口只要每月交360元的租金,就可以住进煤气、卫生设施齐备的公寓。
据悉,温州的外来务工者约200万,居全国同类城市之首。外来工为温州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他们居无定所,无法安居乐业。去年,温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建造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外来务工人员公寓。正在温州调研的张德江闻此,欣喜地将此计划称之为“企业安心、职工安全,社会安定”的“安心工程”。
据温州市“安心工程”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该市“安心工程”规划面积82万平方米,共分为22个组团,每个组团的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一般居住5000至1万人。建造公寓的土地全部由政府无偿划拨,建设投资主体则分别为公寓所在地的区、乡政府与一些集体经济实力雄厚的村委会。公寓建成后,本着“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由建设单位以每平方米每月5元的低价,租赁给在温州有固定职业的外来务工者居住。
在浙江,善待外来员工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温州市正泰、德力西等企业,员工可以就工资的多少和老板进行“讨价还价”;在人本集团,企业将45%的股份拿出来,让员工参股,真正让外来员工成为企业的主人。更难能可贵的是,越来越多的企业任人唯贤,让每一个德才兼备的外来员工都有一个施展才华的发展空间。人本集团200多名企业中层干部全部是从外来员工中竞争上岗的。去年12月,义乌市大陈镇,7名外来打工者被选为这个镇的人大代表,他们成为浙江省首批从暂住人口中直接选举产生的乡镇人大代表,这在全国也属首例。
该省还把1月定为“追薪月”,保证外来民工都能拿到自己的合法工资收入。据悉,全省共追回拖欠民工工资近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