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7日电 我国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法官队伍的职业化建设。这些措施包括改革法官遴选工作,推行法官员额、法官助理制度,实行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等。这是今天在此间结束的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透露的消息。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和常务副院长祝铭山在会间表示,法官职业化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司法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和必然结果。必须以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全面推进我国法官队伍的职业化建设。
据悉,为期三天的会议明确了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基本思路和主要措施。会议强调,要改革法官遴选工作制度,严格法官的职业准入。一律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中择优遴选法官。对违法任命法官的,一经发现,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人大予以免职。对目前尚未达到法官法规定学历的在职法官,要进行统一的学历教育和专职培训,在规定期限内达到任职条件。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专项培训不合格的,依照法定程序免除其法官职务。
今后,各级人民法院对初次提请任命为法官的人选,要在法官培训机构接受一定时间的专门职业培训。培训合格者,方可提请任命法官。在确定法官员额的前提下,上级人民法院的法官职位出现空缺,可从下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中择优选任。上级人民法院新录用的法官,要先到基层人民法院工作,根据自身素质和工作业绩,再选拔到上级人民法院任职。
会议提出实行法官员额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将对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合理确定法官员额。确定法官员额后,法官人数将有所减少,一些人将不能继续担任法官。现行的法官工作任务有一部分将分离出来,由法官助理承担。
法官助理是从事审判业务的辅助人员,本身没有审判权。最高人民法院提交本次会议讨论的《关于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试行法官助理制度,通过设立法官助理,理顺法院审判人员与其他各类审判辅助人员的关系,保证法官专事案件的审理工作,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