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当今社会电视媒体是最直接、最有效、最强大的传播媒体。可以说,电视已成为传播精神文明的重要工具和手段。甚至还有更为形象的说法,说小小电视屏幕就是一扇展现文明的窗口。这些大概已成为不争的事实。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某些省市电视台的传播方式却有一种变味之嫌,这个最大众、最有力的传播文明的窗口,颇有些不文明的举动了。别的暂且不论,只说眼下电视剧的播放方式就可见一斑。中央台通常是一集电视剧开播之前或结束之后播放广告,而这些省市台呢?则把一集好端端的优秀电视剧硬是切割得七零八碎,每播放一会儿,不管你乐意不乐意,毫无商量地咔嚓一下掐断,用各种各样的广告取而代之,这确实叫广大电视观众无法接受。
我并不反对电视播放广告,更不反对电视台运用正当的手段与适当的方式搞赞助、拉广告筹集资金,发展事业。但电视毕竟是传播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决不能只为了钱把原则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放在一边。笔者认为中央台在这方面处理得较好,省市台为什么不可以借鉴呢?因为大众的观赏习惯,就是在一定的时间内集中观赏一部电视剧,从而愉悦身心,感受文明。一部电视剧也就四五十分钟,如果在播放中途总是药品、服装、家电等广告来回轰炸,观众不厌烦才怪!
电视媒体本是传播文明的,可目前许多电视台的做法却有失文明。一方面,它不尊重艺术家们的创作成果;另一方面,这种电视剧与广告大杂烩的播放方式,实际上也是对观众的轻视与无礼。希望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尽快在这方面加以引导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