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赣州给重污染企业亮“红灯”

2002-07-26 来源:光明日报 通讯员 李禾丰 记者 王绍雄 我有话说

本报讯 江西省赣州市一批污染严重的企业最近被环保部门依法取缔。

赣州市是千里赣江第一城。近年来,随着人口的逐年增加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放也逐年增加,其中一些有毒有害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严重污染了赣江水系,对沿江居民健康形成威胁,给工农业生产带来损害。为此,该市对沿江两岸现有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污染严重的企事业单位则分期分批予以搬迁、限期治理。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