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内译界对翻译学及其基本问题一直争论不休,大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翻译学存在与否;(2)翻译是科学的还是艺术的;(3)翻译学是“西学”还是“国学”。笔者认为,种种争论对译学的认识与思考无疑有很大的启发作用,且对翻译学科的建立和发展亦有很大的裨益。但是如果以极端的态度规定“翻译”这样一个综合复杂的人文学科,恐怕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客观性,至少有一定的偏差。或许我们更应该辩证地认识这些问题,并以实际的态度从事更多的具体分析和研究。
大多数学者认为,翻译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具有科学性,翻译活动涉及文本客体、主体(作者、译者、读者)及社会等因素,是一项复杂的人类活动,这一复杂活动具有一定的规律可循,可以在理论层面上加以认识,可以形成一定的科学理论体系。而少数学者则认为翻译是行为,是艺术,不是科学,翻译活动是主观活动过程,因此可以推论这一过程不存在客观规律。这一争议的焦点主要是对“翻译学”中“学”字概念的认识界定,认为不存在翻译“学”的学者大概是把“翻译学”等同于“自然科学”的“(科)学”,自然科学探索和研究客观事物与自然现象,其研究客体、研究过程与方法等与具有人文科学性质的翻译学无法全部一致,于是便使人产生翻译不是“(科)学”的观点。事实上,“翻译学”不一定要定性为“翻译科学”,更不必将科学与艺术对立起来。翻译研究是一门学科,是结合各种学科理论对翻译活动进行全面描述、宏观理论建构与微观操作的综合性学科。它既有科学性,又有艺术性,是科学与艺术的结合。认为翻译是科学的,是看到了翻译这项活动的规律性,是认识到了语言中可公式化甚至模式化的成份,于是翻译便被界定为一种语言上的对应;认为翻译是艺术的或技巧性的,是看到了人文学科中难以或目前无法公式化的艺术成份,对此的过多关注导致他们认为艺术是翻译的精髓,甚至唯一。但事实上翻译活动并非是“单一”的,语言的共性、人类交流的共通性决定了翻译活动的规律,这些不以人的个别意志为转移的规律是可以运用科学方法加以认识的。而其中人(译者)的主体特性及文本的艺术特性又赋予这一研究对象的不定性及操作上的艺术性。正是这种科学与艺术的结合才赋予翻译这一人类活动无限的魅力,对它的认识是人类认识自己、认识人类产物的一条重要途径。
在认可“翻译学”的学者中,出现了两种译学观,一种是强调中国语言文化基础的“中国特色的翻译理论”;另一种是建立在学习西方翻译理论上的“西方翻译理论思想”。“国学”的倡导者们着重强调本国语言文化的特点,认为应努力建立一整套客观描述中外、外中翻译的思想理论体系;而强调西方翻译理论的学者们则认为,翻译无国别、语言转换不存在民族特色,中国的译学研究应吸收西方译学理论。事实上,“西学派”主张译学研究应致力于建立一套适用于全球性语言翻译的理论体系,旨在强调共性;“特色派”呼吁发展与中华民族语言文化相结合的翻译学,是在探索普遍性规律中寻求特殊性,这只是共性与特性的两个方面。两派之间的分歧关键源于对“中国特色”这一概念的认识差异,“中国特色”可以是中国语言特色,还可以指中国(语言、文化等)特色,前者以语言结构为研究客体(而翻译必然是两种不同语言结构间的转换,以一种语言特点为依托的译学研究自然谈不上特色);后者则建立在对民族语言、文化,甚至社会政治、经济、文学地位等因素基础上的理论建构。众所周知,翻译并不是纯语言本体的转换,它与社会文化等有着各种关系,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社会文化特色,反映在翻译上也就有了各自的特点。不论我们的理论研究是否比西方落后,在学习他人先进理论的基础上探寻适合自己语言文化特色的理论体系应该不会有错,从学科建设的哲学层面讲,任何事物都是共性与特性的结合。
应该说,翻译学科的建设还远远没有完善,对翻译活动的认识还不够深入,与其在翻译学的本体问题上争执不休,不如以更实际的态度和方法解释并认识翻译的特性与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