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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选报高校谨防上当

招生工作也有“李鬼”
2002-08-07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唐旬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6日电今天从中国政法大学了解到,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尚未揭晓,而某地的有些高考学生却收到了录取通知书,谈到此类咄咄怪事,该校培训中心主任刘守仁说,现在社会上出现了一种“新兴”的机构,即所谓招生代理机构,这些组织或个人并没有大学的委托和授权,却打着名牌大学的旗号,以招生办学为名聚财,严重侵害了考生和家长的利益,扰乱了社会办学秩序,也侵犯了名牌大学的声誉。他提醒考生和家长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他同时呼吁“教育行业也要加强打假力度”。

刘守仁主任介绍了近年来教育战线在办学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几种需要打假的现象:

一是盗用名牌大学的名义招生:一些所谓招生代理机构在全国各地招聘大批“游击队”,他们绝大部分打着名牌大学的旗号进行招生,行动早,工作细,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如某地人才服务中心,去年在社会上炒作招生报名表,一份中国政法大学的报名表竟炒到1000元到2000元。中国政法大学培训中心自考助学班每生学费(两年)是19000元,他们却事先向学生收取38000元的高额学费,然后向中国政法大学推荐生源,再向招生学校索要每生1000元的劳务费。一旦这些冒牌机构承诺的学校不能录取该学生,他们就谎称学校办不成了,将生源转给其他学校。

二是发布虚假招生广告。一些机构或个人在报纸或在街头散发小广告,其广告词或言过其实,或模糊不清,误导考生和家长。比如明明是自考助学班招生,他们却称是“XX学校计划外招生”;明明是参加国家自学考试,成绩合格后颁发大学专科或本科文凭,他们却含糊称“考试合格后颁发大学毕业文凭”等等,具有很大的欺骗性。

三是谎称与名牌大学合作办学。一些没有办学资格的公司或个人,往往千方百计寻求与名牌大学合作。这里特别要警惕的是,有些曾经取得授权办学的机构,目前与名牌大学的合作期已满,或已被解除了合作,但他们仍以合作办学的名义招生,所以广大考生和家长在报名时一定要仔细了解该机构的办学资质,如:是否与该大学签了合作协议,还要特别注意其合作期是否有效,绝不可轻信,否则学生毕业后毫无保障。

四是一些不法机构打着所谓“XX大学教学分部”的名义招生,他们收的学费往往比正规大学的低,往往声称聘请该名牌大学的教师讲课等等,一旦收到钱以后,他们就可能逃之夭夭,不见踪影。刘主任说,以前就曾发生过一起不法之徒卷走37万元报名费后逃跑的事情,考生和家长很难挽回损失。

刘守仁说,最近,中国政法大学培训中心每天都收到许多查询电话,询问某处招生是否真实,严重干扰了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他对此非常恼火。

他说,中国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建校五十年来为全国培养了十万余人法律人才,为中国的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已成为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近几年来,社会上一些单位和个人采取各种方式,利用甚至盗用中国政法大学的名义在社会上开展培训工作,为追求经济利益不择手段,进行误导宣传,严重损害中国政法大学的声誉,败坏了这所全国著名大学的形象。2002年中国政法大学已对社会办学进行了全面整顿,法律专业自考助学班的招生全部由中国政法大学培训中心统一对外宣传、统一招生,没有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为招生宣传。想上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自考助学班的学生应直接与法大培训中心招生办取得联系,防止受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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