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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人以“法”

2002-08-08 来源:光明日报 张亚新 我有话说

《书法有法》孙晓云著华艺出版社


清代散文家刘海峰云:“天下可告人者唯法耳。”

著名女书法家孙晓云撰著的《书法有法》,就是一本专门告人以“法”的书。作者在书中紧紧围绕“笔法”这个主题,以自身学书历程中所遇诸多“困惑”为线索,精心爬梳,释疑解惑,环环相扣,步步深入,不少地方令人茅塞顿开,颇受启迪。

自古以来,提到笔法,总是笼罩着一种神秘之感。得“笔法”者,往往宝之,藏之,秘而不宣。东汉钟繇,在韦诞处见蔡邕笔法,“苦求不与”,便“捶胸吐血”,待韦故后,竟“盗发其冢”,遂得之。王羲之令儿子王献之对祖传笔法“勿播于外,缄之秘之,不可示之诸友”。正因为“笔法”如此玄妙莫测,古来论笔法者,多闪烁其辞,或故弄玄虚,让人“丈二和尚”,不得要领。孙晓云生于书画世家,幼承祖传,又亲研笔法多年,自有一番真知灼见。作者将自己多年来对笔法的所知所解,所研所得,和盘托出,教于世人。所论笔法,切中肯綮,一言蔽之曰:以右手“经典”执笔有规律地来回转动毛笔,令笔画纵横自如的方法,即是“笔法”。并指明古代诸家论笔法全都是围绕一个中心,即“论述转笔的技巧和方法”。

该书以史证“法”,作者注重用史实说话,通篇言之有据,据从史出。为阐明“笔法”,作者旁征博引,探赜发微,从文字、毛笔、纸张以至几案的起源与发展、古人写字姿势的形成与变化,以及书画同源等诸多方面进行考证,追根穷源,力求多层面、多角度来审视、观照和印证“笔法”的存在及其形成、演进的过程,让人觉得详实可信。书中所引史料,多鲜为人知。

砭弊扬“法”。作者主张从事书法艺术就应研究和掌握“笔法”,只有用“笔法”写成的字才是“书法”。并勇于针砭时弊,对当今书坛一些弊端提出批评和质疑,强调要立足传统,讲究“笔法”。如针对有的学书者临帖只注重“形似”的问题,她指出:“古人论书常言,学某某字,某某体,学的是某某的笔法,而绝非是字的造形”,“若笔法接近,字形亦会自然接近,后人因不曾被点破,会误以为是学字形。这一点误解勿小看,是会造成对古人彻底的误解”。她认为求形似只能是“画字”。再如针对当前书坛上一些人以“创新”为名,一味强调“个性”,而置传统于不顾的现象,指明“艺术的‘个性’实际上不可能独立存在,只有在‘共性’的范畴内,才能谈得上‘个性’。近百年来,‘个性’的过分强调,过分夸张,继而忽视和掩盖了藏于‘个性’背后的、不起眼的、却是必须遵守的‘共性’。‘法’之谓‘法’,是属‘共性’之故。‘个性’的张扬、扭曲、异化,是‘共性’丧失之故。”作者认为在“共性”尚未达标时,是没有资格论“个性”的。

辩证看“法”。作者主张既要讲究笔法,又不要将笔法看死。要因时、因地、因人而异,做到“有法”与“无法”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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