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底八月初,中央电视台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专业组比赛的连续直播,引起广泛的关注。重要的原因是其为比赛。同样的事情,凡比赛总比不比赛要引人关注。但更重要的是其中有一项综合素质考核。据有的媒体报道,许多人对演员的歌唱水平高低并不太在乎,倒喜欢看有的演员因回答不出一些常识性问题而出丑。有的媒体甚至点出了一些演员名字,如说某某台选送的某某人连华尔街和长安街是哪国的街道这样的问题都回答不上来!其瞧笑话的态度一目了然。
在全国电视观众面前,在那么多的位高权重的评委面前,要在30秒内回答一个事先根本不知道范围的问题,脑子里一片空白是十分正常的事情。至于华尔街长安街的问题,那演员很可能是一时发懵,将题目理解到什么不着边际的方面去了,钻了死胡同。作为观众只能为其感到惋惜,怎么能看笑话呢?有人不以为然,说参加高考的学生不能因心理紧张没有答好题就可以不扣分。但窃以为歌手赛主要是赛歌,所谓综合素质考核更多的是电视台吸引观众的一种手段,虽然他们将选题设得比较简单,但那些题海阔天空,并非像高考那样总有一个出题范围。如果一个计算机专业的博士生刚做完紧张的论文答辩,还没下台,当着众教授,一位权威马上问他“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木三分”这副对联说的是我国古代的哪部文学作品,限30秒内答出来,这博士生怎样表现,你拿得准吗?也可能他答得上来,也可能他答不上来。答得上来大家都满意,答不上来也是可以理解的。演员唱歌唱不好当然要扣分,因为那是他的功课。他回答不出综合素质的考题也应扣分,因为这个比赛就有这么个项目。但是瞧笑话则应不忍,在媒体上公然奚落人家则更显不妥。那种巴不得谁能出个更大的丑的心态,似不是一种可取的态度。
也是七月底八月初,还有一件引人关注的事,那就是曾经的电影明星刘晓庆因偷税被捕。偷税犯法,特别是据说其涉案金额上千万,被捕是应该的,但有的人由此大做文章,有的说这是敲山震虎,有的说是杀鸡给猴看,等等。然而新华社的消息是: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1996年以来采取不列或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假申报等手段偷逃巨额税款。刘晓庆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个人行为已涉嫌偷税犯罪,所以被检查机关批准逮捕。可有的媒体却据此生发出对演艺界明星偷逃个人所得税的感慨,给人的印象是断定刘晓庆偷逃了个人所得税。
刘晓庆作为一个电影演员,曾经取得相当高的成就,她主演的《小花》、《芙蓉镇》等,在我国新时期的电影史上留下了不容忽视的印记,并为八十年代人们的文化生活带来过难得的愉悦。她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经商,这也是国家政策允许的。她在经营中涉嫌犯罪,当然应依法惩治。作为观众,我们为一个优秀演员走到这一步而惋惜。至于刘晓庆究竟都犯了什么罪,究竟犯了多大的罪,详细情况有待进一步的侦查。在进一步的侦查中能不能发现其偷逃了个人所得税,只能等进一步侦查的结果出来才知。现在就认定刘晓庆偷逃了个人所得税,显然是早了些。更有甚者,有媒体没来由地说刘晓庆在牢中住单间洗淋浴,又有人说她在牢中以头撞墙。这里也有一种瞧笑话的心态,其与前面所说的有些人看歌手电视大奖赛的心态实质上有某种相似之处。只不过刘晓庆的名气更大一些,所以对其出了问题,有些人的那种心态更甚。这倒应了刘晓庆自己的一句话:“做人难,做女人难,做名女人更难。”
至于刘晓庆之被捕,则于法有据。你说是敲山震虎也罢,你说是杀鸡给猴看也罢,有关部门却不管你名女人不名女人,在牢中将她与别的犯罪嫌疑人一样对待,让她享受与所有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同等的待遇。依法办事,该怎么着就怎么着,这才是可取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