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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不光彩的新闻奖

2002-09-06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驻东京记者 陈志江 我有话说

据日本共同通信社报道,日本新闻协会评选的2002年度新闻协会奖于9月4日揭晓,共有9个个人或集体分获不同种类的新闻奖。其中,由日本共同通信社驻北京摄影记者拍摄的今年4月5名不明身份者闯入日本驻沈阳总领馆的电视录像,获得了电视录像奖。日本新闻协会的理由是,这个录像在日本和世界播放后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实际上,且不说该记者作为摄影记者改拍电视录像是否有些不务正业,单就录像带内容而言,也根本不符合日本新闻协会所倡导的新闻作品的生命在于客观、公正、真实的原则,而且带来的社会效果也极坏。

首先,录像带的出笼违反了新闻作品必须客观、真实的原则。据日本新闻媒体揭露,该记者并不是偶然抓拍到闯馆镜头,而是早在事件发生前就知道了闯馆者的计划,因此他才早有准备地在附近的建筑物内架好机器等待事件的发生。而且从拍摄到的不明身份者事先对总领馆周围地形进行踩点的录像画面看,让人不能不怀疑他事先参与了闯馆事件的策划。作为记者,抓拍现场新闻理所当然,它也最能体现记者的新闻素质,但如果参与制造新闻则犯下新闻工作者之大忌,因为这种人为地制造新闻,早已为广大新闻工作者所不齿。记者清楚地记得1994年发生在广岛亚运会上的一件造假丑闻。日本某大报的一位年轻记者,因苦于抓不住引人注目的新闻题材而突发奇想,想写一条有关苏联解体后独联体国家运动员抱怨日本生活费太高的稿件。当他得知有独联体运动员想用刚获取的奖牌换取黄金和美元时如获至宝。他不仅找到了那几位运动员,而且亲自为他们搭线,寻找买主并担任翻译。有关新闻报道发表后虽引起了轰动,但事情内幕也很快被揭露出来,该记者非但没有获奖,反而因人为地制造新闻而受到社内严重警告。道理相同事件类似,而今共同社记者却获得如此殊荣,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其次,日本媒体普遍反映,日本公开放映的只是该记者拍摄全部录像的一部分。尽管该记者辩称,播放的是全部内容,但谁也不会相信,经过长期准备好不容易才等到一个难得的事件,会只拍几十秒的录像就草草罢手。只能有一种解释:该记者提供给媒体的录像带删去了大量他所不愿播放或不便播放的内容。据中方知情人士透露,公开播放的录像内容确实经过了剪辑,删去了有关闯馆者殴打我值勤武警和我武警进入总领馆前与日方使馆人员进行交涉的情节,而只是片面地突出我武警战士阻止闯馆者进入总领馆内的镜头。

作为新闻作品的录像带当然可以进行适当剪辑,但前提必须真实、客观、公正。如果为了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对报道内容进行曲解和片面取舍,那这样的作品绝对算不上好的新闻作品。该录像带删去的部分恰恰是对观众最有说服力和中日两国外交当局争论最激烈的部分。中国武警战士为保卫外国驻中国使领馆的安全而阻止不明身份者私自入内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武警战士经协商取得日方同意后进入总领馆带走不明身份者也无可非议。但经过该记者剪辑后,录像中的中国武警成了一群不懂国际法,不知人权的暴徒。这是令一切尊重事实的人都决不能容忍的。

第三,从该作品所产生的社会效果来看也不足以获奖。因为录像一经播放,立即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极坏的影响,极大地损害了中国武警战士的形象,大大恶化了日本人民对中国人民的友好感情,同时也为中日两国外交制造了巨大的麻烦。像这样一部经过策划,人为制造,严重违反客观、公正、真实的新闻报道原则而又社会影响极坏的作品在日本获奖,人们不能不怀疑评奖单位日本新闻协会的评奖原则与标准出现了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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