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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 再就业走上规范高效轨道

2002-09-12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高平 我有话说

本报呼和浩特9月11日电 包头市近几年把再就业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把手工程来抓,动员全社会全心全意为下岗职工服务,广开渠道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从1998年至2002年6月,全市累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12.2万人,累计有11.5万人实现了再就业,平均每年的再就业率达55.94%,高于全国及自治区平均水平。

包头市是随国家“一五”时期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发展起来的工业城市,国有经济比重大,职工人数多,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的任务非常重。包头市从深化企业改革一开始,就把再就业工程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的第一责任人,实行一对一、一帮一的个性化服务,跟踪式服务,按照“先申报,后下岗,保生活,促就业”的程序实施再就业工程,使再就业工作走上了规范、高效的轨道。全市建起了34个下岗职工转业转岗培训基地,8个再就业服务中心,积极引导下岗职工转变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

到今年6月,包头市的下岗职工主要通过5种渠道实现了再就业。一是企业内部消化安置。企业通过调整产品结构,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安置下岗职工;有的企业通过改组、转制、内退、身份置换等方式,重新安置下岗职工。通过这个渠道,5年里共计4.7万人实现再就业,占再就业下岗职工总数的40%。二是下岗职工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安置。企业在改组、转制及兼并破产过程中,有5.5万人下岗职工,自愿享受了一次性安置费,走上了自谋职业之路,占再就业总数的49%。三是通过创建再就业生产自救基地,安置下岗职工。全市共创建76户再就业基地,0.49万名下岗职工在这些基地得到安置,占再就业总数的4.4%。四是发展社区就业,几年来共安置下岗职工0.64万人,占总数的5.7%。五是通过劳务输出,解决了0.1万人的再就业,占总数的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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