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烟台9月12日电 非公有制企业不与职工签劳动合同、不缴社会保险的现象比较普遍,烟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前通过登门提供劳动合同样本和社会保险登记,有效地解决了这一难题,从而优化了下岗职工的再就业环境。
烟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查发现,全市城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改制企业和个体户等非公有制企业大量存在不与职工签劳动合同、不缴社会保险的现象。当前非国有经济已经成为吸纳劳动力就业再就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签订劳动合同,尤其是不办理社会保险,使下岗失业人员无法续接保险关系,从而产生后顾之忧。因此,非公有制经济用工不规范已经影响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为规范劳动管理,优化就业环境,烟台市开展了专项集中执法活动,抽调220名执法人员,成立了63个执法组,对4277户私营、外商投资企业登门执法,当场提供劳动合同样本和社会保险登记,目前已督促2065户企业与2.3万职工补签了劳动合同,为1.4万职工补办了社会保险。
最近,烟台市委、市政府又作出规定:正常经营、正常发放工资的企业,不得拖欠社会保险费;有能力缴而拖缴欠缴的,依法加收滞纳金并给予行政处罚;需强制追缴社会保险费的案件,法院要及时处理;不参加、不缴纳或拖欠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法人代表,不评先树优。同时,将职工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列入对各县市区重点经济指标考核内容,作为行政领导的政绩考核项目。这些规定,有效地制约了企业不负责任的行为,保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