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路明科技集团走过了十年的发展历程。总结十年来的经验,也许对于国内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些用处。
国内对于高新技术的热情不足1992年,我刚刚开始创业的时候,参加了在北京举办的一个国际发明博览会。我的摊位前人们来去匆匆,停下来看一看听一听的,多半是外国的厂商代表。
我的发明总算引起了某大学两位教授的注意。他们停下来,听完介绍,然后不假思索地说:你的发光粉末肯定有毒,要不,就肯定有放射性污染。
我说没有。两位教授不相信,说,根据我们的了解,世界上的自发光材料,镭也好,荧光材料硫化锌也好,肯定都是不环保的,对人体有害的。你怎么证明你的材料没有毒性?
我急了,把粉末兑上水,喝了下去。说:“这下子你们相信了吧?”可是他们还是不相信。
不相信我的技术的人还有很多,但是日本和德国的厂商却对我的技术入了迷。大量购买样品,拿回去做研究和检测。后来,又成了大连路明的代理商。不客气地说,正是因为德国和美国的代理商的热情,让大连路明有了今天。
但我成立公司的初期,是希望从国内做起。一来那时候没有经验,二来觉得有一项技术,总想着报效给国家。当时,我首先想到的是给手表涂上发光材料,手表就可以夜视了,有了这项技术,也许中国的手表产业还可以兴盛一阵子。找到上海手表厂,天津手表厂,以及国内的那些在手表行业有着相当影响力的厂家。然而没有一家对我的技术感兴趣,没有一家看到我的技术可能给企业带来的技术创新,没有一家对高新技术表现出应有的热情。
与仿冒作斗争路明被视为第三代自发光革命的发动者,很受国外同行的尊重,但在国内却没有太多的人知道。
由于我的发明是材料意义上的,与其说我发明了什么,不如说找到了一种新型的材料,并且看到了这种材料的奇异特性的利用前景。
但这种材料是容易获得的,只要你做出来了,卖到市场上,别人就可以仿冒。有些公司,抄着大连路明的说明书;有些公司,看到这方面有利可图,也开始联系客户,要以比大连路明产品更加低贱的价格,卖给代理商。
大连路明对此没有什么办法。能做的事只有两个,一是积极壮大自己的科研实力,至少在我的有生之年,让路明继续做第三代自发光材料的领航者。第二,就是呼吁在大连建设一个产业氛围,让有志于从事自发光材料的企业,形成同盟军和上中下游的纵深产业链,各负其职,共同开拓这方面的市场。
靠强制是否有效紧急疏散系统是蓄光型自发光材料的重要出路。大连路明的产品在国外畅销的原因,是因为国外对蓄光型的紧急疏散系统有着较深刻的认识;同时,在发光产业产品的丰富性上开发得花样繁多。而我国一是消防上还没有相应国家标准;二是人们对于利用发光材料与其他已经成熟产业的结合从而开发出更加有趣的产品做得远远不够。比如人有时候精神状态不好,表现出来就是脸色灰暗。国外的化妆品公司就想到,是不是可以在化妆品中加入微量的发光材料,从而让人的脸亮起来?又比如,手机的按键,完全可以用掺进发光材料的原料来制作。再比如,老人起夜,找不到灯的开关,如果开关能用发光材料来做,不就既安全又方便?可以畅想的例子还非常多,随便一个人就可以想到几个。
所以,即使“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国家标准”出台,如果建筑物的建造者漠视人的生命,不采用蓄光型材料制作紧急疏散系统,国家有关部门对此也没有什么办法。所以,即使我们可以看到自发光材料有那么多的用途,但如果企业对此不表示出应有的积极性,消费者也只能空空地等待。
中国做什么都需要“产业氛围”,动不动就需要一条街,一座城,一个区域,来共同从事某项单一的生产和经营,好像这样才能获得消费者的信任;好像只有因为利益的共同驱使,个体商户才能够团结在一起,形成一个松散型的经营集团。考虑到这个特点,大连路明希望在“产业氛围”的建设上能够起到推动者的作用。请所有有志于从事自发光产业的企业,抱着合作的精神,与大连路明共同做强。
肖志国1962年10月生于辽宁锦州,1988年毕业于中国科学院长春物理研究所,固体发光材料专业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大连市特等劳动模范、国家优秀专利奖、大连市科技金奖获得者。现任中国发光学会、中国稀土发光学会理事。
1986年,在就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善于“逆向思维”的肖志国首次发现稀土元素掺杂的铝酸盐材料具有蓄光发光现象。1992年,他经历了上千次艰苦实验,终于在国际上首创无毒、无害、无放射性、高效发光的蓄光型稀土自发光材料,攻破了困惑国内外科技界半个多世纪的高效光——光转换世界性难题。该材料具有吸光时间短,发光时间长、亮度高,以及与其它如涂料、油墨、塑料等介质性材料结合能力强,且无毒害、无放射性等显著特点,由此引发了世界自发光材料的第三次革命,开拓了稀土在发光材料应用领域的新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