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台北9月25日电 “法轮功”分子在台北地区发射非法电视信号干扰大陆鑫诺卫星事件披露后,台湾民众十分震惊也十分气愤。一些民众向记者表示,他们认为无论是于法于理这都是不允许的,不希望“法轮功”分子在不平静的两岸关系上再增添变数。
台湾一家电视台的管理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侵害了媒体正常的播映权。他说,台湾在1999年2月颁布了“卫星广播电视法”,严格禁止对电视信号的覆盖。在台湾地区尚且不允许,利用台湾攻击大陆电视信号当然也是违法的。他表示,媒体的播映权应该得到保护和尊重。
一位从事贸易工作的先生对记者说,无论于法于理,“法轮功”分子利用台湾发射信号干扰大陆鑫诺卫星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即使攻击商业电视台也是违法的,何况是供广大青年学习的教育频道。
台湾政治大学新闻系、法律系的几名在校学生听闻这一消息后表示,简直是“匪夷所思”,“他们究竟要干什么?”一名新闻系的学生说:共同的游戏规则大家都要遵守。
台北林小姐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认为,台湾当局应该对违反卫星安全公认准则的行为和人员采取切实措施限制。
多次到过大陆的吴先生担心地说,不希望“法轮功”在台湾坐大,造成其在大陆干扰民众的正常生活。他希望当局对台湾“法轮功”的行为要有所限制。
一些知识分子不无忧虑地表示,目前两岸关系已经陷入僵局,“法轮功”分子在台北地区发射非法电视信号干扰大陆鑫诺卫星的事件恐将进一步加剧这种对立。这不利于两岸关系的改善,也将直接影响到台湾百姓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