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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建立劳动就业服务体系

大力促进再就业
2002-10-02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曾毅 通讯员张越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曾毅通讯员张越)熙熙攘攘的人流,热心诚恳的讲解,争先恐后的洽谈,这是日前长春市2002年秋季招聘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劳务交流洽谈会现场上的一幕。长春市积极稳妥地做好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为当地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长春市就业服务局领导介绍,本次秋季洽谈会把解决弱势群体的就业工作作为重点,并认真落实长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弱势群体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对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人员、身体有疾病不能从事体力劳动的特困下岗职工、严重困难企业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等给予各方面的特殊照顾。

今年是吉林省的“就业服务年”,省会长春市再就业工作卓有成效。据1998年初调查统计,长春市共有国有企业下岗职工10.8万人。4年间,长春市通过动员社会力量开发社会用工岗位25万余个,共安置失业人员就业和下岗职工再就业达21万人次。并通过发挥全市77个培训基地的作用,先后为8万余名下岗职工进行了培训。

如今,绝大多数下岗职工的择业观念发生较大变化。下岗之初的消极、抱怨和“等、靠、要”思想已逐渐改变,开始主动进入市场寻求岗位。有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还积极创办民营企业,涌现出一批如长春市红叶酒店经理刘英华、同心敬老院的李艳华等再就业的典型人物。

近日,长春又在全市建立“两级管理四级服务”的劳动就业服务体系,以推动就业工作的开展。即:建立市、县(市)区两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对劳动就业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市及县(市)区就业服务机构、街道(乡)劳动管理服务站、社区居委会劳动就业服务组织四级开展劳动就业服务的工作体系。进而使就业服务工作向社区延伸,在社区居委会建立劳动保障办公室,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社区的劳动就业服务工作,受到老百姓的一致好评。

长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设立军嫂服务窗口,为军嫂提供求职咨询,就业的军嫂可享受减免税待遇,并每月定期为军嫂举办就业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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