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17日电 科技部今天公布了第三批准予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的名单,共有34个单位被授予这项权力。(名单见本报20日第3版)
社会力量设奖是指国(境)内外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或自筹资金,面向社会设立的经常性科学技术奖,奖励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取得成果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
社会力量设奖是我国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组成部分,为了杜绝无序运作、重复授奖的现象出现,《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明确规定:社会力量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应当在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科技部发布的《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具体规定了社会力量设奖的范围、登记程序和其他有关事项。科学技术部管理全国社会力量设奖,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在此之前,已经公布了两批社会力量设奖,共计47个奖项。
第三批社会力量设奖共收到40个奖项的申请,经过严格审查,准予各方面都符合规定要求的34个奖项登记。
有关负责人指出,准予登记的社会力量设奖及其组织、评审机构在中国境内享有依法开展科学技术奖励活动和在公开出版物、媒体上如实宣传报道的权利,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干涉;同时,要严格按照登记的奖励范围开展活动,在科学技术奖励活动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及其完成人,不得申报、推荐参加社会力量设奖的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