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17日电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农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监总局、农发行总行七部门近日发出紧急通知,强调在新棉收购中要防止异性纤维混入,确保棉花质量。
通知要求,各地要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民、棉花收购加工企业、纺织用棉企业充分了解异性纤维的危害,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减少棉花中异性纤维的含量。对违反国家规定收购,导致加工后的棉花中异性纤维含量较多且屡教不改的棉花收购、加工企业,农业发展银行可停止对其发放棉花收购贷款。
通知要求,产棉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引导企业合理确定新棉收购价格,防止盲目抬价收购。工商、质量监督、公安等执法部门,要协同配合,严厉打击各种扰乱棉花市场秩序和质量的违法行为。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组织调查组巡回检查,对出现市场秩序混乱和严重质量违法案件的地区,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主管领导的责任。
据介绍,目前,新棉收购工作总的看秩序良好,价格平稳,质量有所提高。但部分地区存在秩序混乱、无照经营、盲目抬价收购的问题,小轧花机和土打包机死灰复燃,相当一部分地区仍使用非棉织物盛装籽棉,收购加工企业排除异性纤维措施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