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2日电 根据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日前批准颁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信息化重点专项规划》,“十五”期间,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水平将迈上新台阶。这一规划是“十五”期间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个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是我国编制的第一个国家信息化规划,是一份规范和指导全国信息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规划》提出了“十五”期间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发展方针、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及政策措施。
发展方针是:“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应用主导,面向市场,安全可靠,务求实效”。首先,信息化建设要在统一规划的指导下,要与整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要求和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客观要求密切结合,实现信息网络互联互通,避免重复建设。其次,信息化发展要重视需求导向和应用效果,要在政府引导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要走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道路。第三,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避免形式主义,不能搞花架子、形象工程,更不要相互攀比,坚决制止刮“信息风”。
发展目标主要是:电信运营业和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7%以上;网络规模、容量位居世界第一,基本满足信息化发展的需要;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水平和规模进一步提高,其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3.3%等。
《规划》提出,“十五”期间将努力完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现代信息基础建设和加快发展电子信息产业三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