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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实现“软着陆”

难忘历程
2002-11-07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倪迅 我有话说

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通过宏观调控,实现经济“软着陆”。对于这段历史过程,中央党史研究室研究员孙大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1992年,我国国民经济前所未有地蓬勃发展。但由于旧的宏观调控机制逐渐失效,新的宏观调控机制尚未完善,在经济生活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党中央及时发现并作出了加强宏观调控的决策。1993年6月,党中央和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十六条措施,主要包括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整顿金融秩序和流通环节,控制投资规模,加强价格监督等。

关于这次宏观调控的特点,孙大力说:它改变了以往解决经济“过热”问题时刹车过猛的现象。不是全面紧缩,而是适当放慢速度,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鼓励正常发展、正当经营和深化改革,即经济学家所说的“软着陆”。

从1994年起,党中央和国务院在金融、外汇、财税、价格、外贸等方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实行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分离;专业银行向商业化、企业化发展;进行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汇率并轨;石油和粮食等基础行业价格放开等等,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

经过三年努力,到1996年底,宏观调控取得显著成效。过度投资得到控制,金融秩序迅速好转,物价涨幅明显回落,通货膨胀得到有效抑制。与此同时,经济发展依然保持了较高的速度,避免了经济发展大起大落,实现了从发展过快到“高增长、低通胀”的“软着陆”。这在新中国建立以来是没有过的,在世界上也是不多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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