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下午。复旦大学4504教室。这个可容纳一百人的大教室不仅座无虚席,最后还“冒”出两排加座。
1点30分,上课铃声敲响,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研室主任孙翠宝副教授在黑板上刷刷刷地写下:第四讲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历史观——社会发展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老师和学生从上午的“十六大”开幕式说起,展开了气氛热烈的互动讨论。先说到了小康社会的由来,那是邓小平同志在1979年12月6日会见日本首相时提出的,他对现代化作出了不同于西方和日本的具有创新意义的定义,即中国式的现代化——“小康”,目标是实现人均GDP1000美元。到今天党的十六大召开时,中国已顺利实现了由温饱向小康的跨越。
那么,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小康”的内涵又是什么?“小康”如何才能“全面”?同学们踊跃发言,讨论气氛热烈。生科院的同学认为,在当今社会,人们的需求已经不局限在吃饱穿暖住好,人们越来越重视生活环境;国政系的同学谈到民主法制建设问题,谈到中国实现小康对提高国际地位产生的影响;经济系的同学赵璀则算了一笔账:如果人均GDP能够实现1000美元,那么我们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就有1000美元×12.5亿,约等于1.25万亿美元,如果在2010年实现在2000年的基础上翻一番,那么……同学们不由“哇”地喊出声来,对中国的未来面露喜色……
下课时间不知不觉到了。孙老师做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意义总结:一、有力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二、为实现祖国统一奠定坚实基础;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同学们纷纷表示赞同,认为“十六大”开幕式上江泽民同志的报告是中国奔向小康的伟大行动纲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