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19日电农业部日前作出部署,要求各地农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精神,并强调不能不顾经济发展水平采取搞运动的方式强制推行土地流转,不能用收回农户承包地的办法扩大土地规模经营和搞农业产业化,也不能以任何形式和名义剥夺农民的承包经营自主权。
农业部要求,土地承包期一律延长至30年,承包地块要落实到户,并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要发放到户。应切实纠正“两田制”,并将地块确权到户,明确30年不变;多留的机动地应分包到户;对承包期内收回农户承包地抵顶欠款,擅自提高承包费,变相加重农民负担等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要坚决给予纠正。
农业部有关人士指出,土地使用权流转要严格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要规范转包、转让、互换、租赁、入股等土地流转形式。
农业部还强调,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户,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不能租赁农户承包地再进行转租或转包,不准截留农民土地流转收益、代扣代缴税费和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