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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许对农民建房乱收费

2002-11-22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吕贤如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21日电 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全国减轻农民负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以进一步减轻农民在建房方面的不合理负担。

此次治理的重点是:国务院和财政部、国家计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明令取消的涉及农民建房的收费项目;违反规定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强制性服务,变无偿为有偿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改变收费办法、扩大收费范围或肢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的行为;不按规定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不申领收费许可证而擅自收费;不使用规定票据等。

通知要求,对乱收费问题要坚决依法查处。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同时选择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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