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呼和浩特12月3日电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优先、重点考虑民族教育的发展需要。在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学校布局、专业设置以及教材建设等方面,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使自治区民族教育在改革和调整中得到优先重点发展。
在民族学校建设和布点上,全区已形成了点面结合的网络。据统计,目前全区在101个旗县共建设民族中小学1967所,平均每个县有近20所民族学校,基本满足少数民族子女就近上学的需求。少数民族在校生达到80.48万人,学习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中小学在校生达到32.59万人,其中蒙语授课学生有27.06万人,加授蒙语学生达2.39万人。
在民族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的同时,少数民族教师队伍不断壮大,素质和学历层次得到提高。据统计,2001年,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26.38万名专任教师中,有少数民族教师6.66万人,其中蒙古族5.85万人,蒙语授课教师3.48万人,分别占教师总数的25.2%、22.2%和13.2%。普通初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22.5%,小学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28.03%。
令人欣喜的是少数民族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和条件有了长足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在大多数普通中专设置了民族语言授课专业或民族班,在校少数民族学生达2.8万人;11所普通高校的130多个专业用蒙汉两种语言授课,在读少数民族本专科生达到1.6万人。目前已培养少数民族博士和硕士研究生570人。一个从民族基础教育到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比较合理、完整的民族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并日臻完善,为培养少数民族人才,提高劳动者素质奠定了坚实基础。